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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曾智平案
是否存在天价办案经费,宜春市公安局应回应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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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曾智平、夏建荣、杨军、杜志峰等28人涉黑案件,我们作为家属,一直是非常拥护中央扫黑除恶的方针政策,支持宜春市扫黑除恶的举措和努力的,但每起案件还是要经得住法律、历史的检验,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
扫黑除恶的时代背景的扫黑政绩和利益
曾智平等人涉黑案的侦办,恰是扫黑除恶运动的高潮时期,当时樟树市已经抓了一个以村干部柯某根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但是,随着柯某根案在年5月份开庭,该案件从涉黑降为涉恶,当年樟树再无涉黑案件,年宜春地区扫黑工作排名全国第一,樟树必须要有涉黑案。此时的政法委书记黄德刚书记,同时兼任了宜春市公安局党委第一书记,很快,在他领导下宜春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以前在樟树市经营砂石生意的曾智平、夏建荣等人开始先后被抓,再开始搜集证据。
扫出“黑社会”案不仅是任务、政绩,更是利益,宜春市公安领导很快定了调子。客观来讲,该案在被市公安局领导定调子涉黑以前,侦查人员的问话还都是相对理性、客观的,当事人或者证人实事求是的陈述即可,公安人员并不会太为难。但被领导定调子为“黑社会”后,情势急转急下,之前的办案人员甚至被公安领导认为“办案不力”,并重新抽调了“得力”的办案人员。此后,被告人和家属开始陆续反映遭受了“威逼式问话”,遭受刑讯逼供、恐吓辱骂、甚至殴打,制造虚假口供,这也是我们家属和当事人一再质疑的。
宜春市公安局专案组侦办完后在上报材料时,据悉,省检察院是并不同意此案涉黑的。但此后,该案却很意外的被宜春市指定放到樟树市审理,这样就可以将案件二审(终审)控制在宜春地区,宜春中院也派了领导下来指导,一审检法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木偶,相关司法人员在审结此案后基本上都升官、升职了。然而一审定涉黑的,所依据基本上是言辞证据,而这些言辞证据却是大量虚假、造假,“三人成虎”,制造假案,完全无视砂石公司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在樟树市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的,统统被定为涉黑行为;完全无视砂石公司在花高价竞拍采砂经营权后,却仍遭受偷砂,遭受周边市的低价倾销,遭受地痞强迫支付高额资源费才被允许采砂等等,砂石公司本是受害者,但公司采取的合理且并没有超过限度的维权行为,也都被统统定为“涉黑”行为。
天价办案经费,宜春市公安局应回应质疑
家属曾多次控告,在宜春市公安局专案组侦办期间,当事人的大量财产不翼而飞,办案人员涉嫌混水摸鱼。但我们家属控告后,至今并未得到合理的解释,反而是合理的声音和诉求一直被压制,甚至还被警告、威胁。村民为当事人写联民信被找理由拘留,家属被通缉,警告不准告状。
据悉,4·12专案组斥了“巨资”办理了曾智平等人涉黑,前后共经费支出达近两千万余元,高额加班费、补贴等,如国庆等假期上班除工资每人补贴元/天,办案期间出差除报销外每人补贴元/天。另外,专案组聘请的“北京国富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所支出的审计费也是高达多万的费用,实在是令人震惊。
但令我们家属质疑的是,这个所谓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据了解并没有司法会计鉴定资质,一审开庭时,辩护律师曾要求出庭作证的审计人员范冬发出示证件,但范冬发却拿不出。而且,范冬发也当庭承认和公安人员曾一同到看守所参与讯问被告人,但却没有向被告人表明自己是审计人员的身份,而是冒充公安侦查人员进行问话,显然是严重违法。在法庭上,本应由作为审计人员的范冬发回答法庭的询问,但所有数据问题却是由其助理回答,主要审计人员的范冬发一问三不知,甚至审计报告上两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范冬发”“高建伟”笔迹严重相似,无不让人怀疑都是一人所签。
天价的办案经费,却是如此不严谨、不客观的审计,如此造假、虚假的案件,宜春市公安局是否作出说明,回应质疑?我们家属认为也只有这样,才能具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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