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里小狐狸对小王子说:“如果你说你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
但你如果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或某一时刻与其他不同。”
1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两个童年。一个是自己小时候,一个是开始怀念小时候的时候。”
如果说小朋友们过六一是为了庆祝节日,那“大儿童们”过六一,可能只是想让心里那个长不大的自己也能感受到来自这一天那小小的特别的仪式感。
于是很多人在各种社交软件上晒出自己六一的心情,六一礼物,六一情话,这一天的生活似乎也因为一个和自己不太相关的节日,变得不一样。
不是说要多刻意去为一个节日做准备,实际上只是给平凡的日子加一些调料罢了。
或许是你在下班的途中,经过楼下小卖铺,顺手给自己买了根棒棒糖;
或许只是另一半的一句“宝贝,节日快乐,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小朋友”;
亦或是回家翻阅老照片,又遇见那个成天傻乐,没心没肺的自己...
“仪式感,是让平凡的日子,也可以散发出光芒,我们需要不断庆贺眼前的美好,方得以无畏前行。
爱和美,是我们能对庸常生活,所做的最大的改变和不妥协”。
知乎上看到一位网友晒出自己的六一手办,其实就只是平日里的收集,但却在这一天里有了闪闪发光的色彩,有了这些小物件赋予的那份仪式感。
“精心置办的手办,是爱好更是记忆。这么多年看《海贼王》的时光,路飞和他的朋友们已然如同自己多年好友的存在。
造型或夸张或斗志昂扬的它们,总忍不住让人想起当初那个热血年轻的少年。”
2记得之前看到过一句话:仪式感是为了让你觉得,你是在生活,而不只是生存。
现在总能从大家口中听到:“哎,生活真没意思”。
实际上,可能不是生活没意思,而是你没意思。
仪式,我想是很多人不知不觉摒弃的生活细节,觉得活着已经够累了,干嘛还要费尽心机去搞一些虚头巴脑的“仪式感”,有什么意义呢,不喜欢!
只是“你说你不喜欢花,可是真的有人抱着一束花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也一定会感动;
你说不喜欢公仔,可是要是有人远远的抱着那个大大的熊告诉你那是给你的,心里也还是会开心;
你说你讨厌土味情话,可是只要是那个人说的,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也一定会喜欢。”
这大概就是仪式感的神奇吧,你觉得自己不喜欢,可是当它来到你身边的时候,你又没办法讨厌。
我有个大学同学,毕业的时候,整整打了一年的工,就是为了能有一次属于自己的毕业旅行。
在我们都忙着找工作时,她定下了20天的旅行计划,拍了很多的照片,为了做视频游记,还自学了视频剪辑。
很多人都说:“你费这时间和精力干什么,又不能赚钱也不能给你工作。现实一点不好吗?”
她说:“我就是想好好的跟我的学生生涯道个别。”
后来她比我们晚找到工作,晚租到房子,但我觉得她比我们每个人都尊重生活。
同事住出租房,我们都不愿意在这种临时的家上付出太多。可她花了很多心思,把家布置的温馨漂亮,她说:“既然是家,就要有一个家的样子。”
平日里再普通的日子,可能也会因你偶尔带回家的小物件,变得有意思,让生活多了一些些特别...
书房想要安静的氛围,但也要可爱的多肉植物带来俏皮气息。
“这盆多肉有个长成大树的愿望...”“这盆多肉一看就喜欢跳舞...”“这盆多肉胖乎乎像只土豆...”
想起不知从哪儿看来的一句话“想要香蕉烂的慢一点,把它挂起来以为自己还长在树上。”植物可以助长我们的童心,让我们变得有趣。
我们好像都在为了生存而活着,总觉得还没有赚够可以让我们“诗意人生”的钱;
可到后来才发现,一个人有没有把自己的生活活成“诗”与钱有关,但绝不完全由钱决定。
3“闪闪发光的瞬间,是对庸常生活的回击”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当人们追求生活的“仪式感”时,总会被莫名打上“矫情”的罪名,以至于很多人都不太愿意去做那些看起来“没必要花时间”的事。
到最后,说的人多了,似乎连自己都觉得好像是有那么些矫情?
吴念真有一篇文章,叫做《仪式》。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阿澄因犯了结伙抢劫案,被处了死刑,父亲认领尸体,来到殡仪馆,文章里对他的描述是这样的——
“阿澄的父亲一看就是典型的做田人,皮肤黑得发亮,手指粗大,为了这一趟难得的远行,他难得地穿上了平日应该是收在箱子里的衬衫和西装裤,因为靠近的时候都闻得到樟脑丸的味道”。
他特地穿上平日收在箱子里的衬衫和西装裤,似乎非要这么与众不容的告别,才可以成就这个日期,因为以后每年的今天,它都会多一个名字,多一个被人记下的理由——“阿澄的忌日”。
想想我们每天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睁眼醒来,面对没什么惊喜的一天,起的稍微晚一点早午饭就能差不多混在一起吃;
在地铁通道里换乘那条重复一万次的路闭着眼可能也不会走错;
没有几件颜色鲜艳风格大胆的衣服;
外出永远都是因为有事;
在意哪家外卖最好吃;
盘算着哪条上班的路最能节省时间。
然后,胃和双脚替我们记得很多固定的习惯,却没办法填补人生无聊的部分。
大概是因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需要有仪式感,等到晚年复盘起人生来,才会觉得不虚此行吧。
我们需要这样或那样的一些“特别”,来构成难忘的瞬间,伴随我们撑过生活中的苦难的时刻。
就像要安慰一个人,一定要用双手握握他的双手,或者拥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传递温度一样。
“形式主义不怎么棒,也比连过场都懒得走要好。”
4生活中,我们需要为自己的生活创造“仪式感”,一样也在为别人或者渴望从别人那里得到来自于仪式的幸福感。
最近看到黄磊的一个视频,他反对把夫妻变成亲人,认为父母、子女才是亲人,而自己的老婆永远都是情人,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
这让我想起记得之前有一期《奇葩说》的议题是:婚礼真的有必要吗?
那时的黄磊就在节目中提到:“如果有一个男人向我的女儿求婚,可是对方说不办婚礼的话,那我就会跟我女儿说:不要嫁给他!因为他连那样的仪式感都不给你,我认为这是不对的!”
我想,黄磊这样应该算是很有仪式感的人了,在意维系夫妻之间关系的那份爱,在意女儿的婚礼,可能,这世界上万千种仪式感,其实最后都是一句:"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仪式感不一定要多正式、多奢侈,也可以是简简单单一个拥抱,为彼此煮的一碗面,甚至是简单三个字“有我在”,这些都是一种仪式。
仪式感具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喜欢以什么方式,来表达爱。
所以,如果真的相爱的话,两个人在一起时要记得多拍照,不要嫌麻烦,也不要觉得时间还有很多。
那些朝夕相处时的生活点滴,每一个瞬间都不算多余,比如:精心制作的饭菜、情到浓时的缠绵、争吵时哭花的脸、玩闹时笑弯的眼,丑的美的都值得留念,谁叫人生稍纵即逝。
若有幸走到了最后,偶尔躺一起看看来时的路,更懂得这爱来得不容易。若无缘相伴前行,某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想起时,回忆至少有家可归。
我想我们之所以注重节日,注重仪式感,是因为,我们不希望,今天跟昨天是一样的,早上跟晚上是一样的,爱不爱人,被不被爱都是一样的。
想起村上春树在《兰格汉斯岛》中也描绘了几件能让他感受到微小而确实幸福的事儿。
终于下狠心买了很贵却喜欢很久的一条围巾;
听着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也那么醉人;
将牧野由依的歌设置成专属于某个人的来电铃声,偶尔在手机播放里听到就还会想起那个人。
或许,拥有“仪式感”的最佳状态,是不刻意追求,不汲汲于制造,不因之狂喜,也不因没有它而抱怨日常的无聊。
它无分高下,无论好坏,每个人对它的定义都不尽相同,但最好的仪式感,一定不止于仪式。
因为我们从来不需要用它向庸常的生活宣战,它存在的所有意义,原本就是让我们爱上生活。
今天是六一,我觉得就算已经长大,就算我们都知道在这个“小朋友”的节日里,无论我们怎么叫嚣着自己永远不老,那些时光也回不去了。
但有些事情就是因为回不去,才更加让我们珍惜和怀念,然后把回忆变得充满力量。
所以,在这个“不管多大都要皮一下”的日子里,我们也准备了专属“大儿童”们的节日礼物!
戳文章底部“阅读原文”,领取你的六一礼物吧~
你会在意生活中哪些“仪式感”呢?
留言上墙~晚安
往期内容回顾
有一种童年叫80、90!只许看不许哭...
Word天,王菊的表情包太好用了!!
?END?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文字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