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年,国家食药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其中最关键的调整事项是美白化妆品将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相关要求。
一、申报流程
(一)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所需要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资料,主要根据所在省级食药监管理部门的要求出具,包括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生产设备清单、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此处的配方表须是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带条码的打印配方表)
生产某产品的卫生条件审核,是实际生产该产品所在地的省局管辖。如申请企业在上海,拥有在上海的生产许可证,但该化妆品的实际生产是在北京。那卫生条件审核是需要向北京市药监局申请的。
卫生审核完成后,则编制送检资料,国家食药监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准备申报资料,递交国家食药监受理中心,等待审核。
上述流程简述了特殊产品的申报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可北京的哪个医院治白癜风好白癜风专家与您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