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会议研究通过的审查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局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
一、公示事项
拟将市政府审批的新城镇安远沟村平方米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嘉峪关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项目建设。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年6月9日至年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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